关于“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阶段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阶段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项目预申报书进一步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上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三)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研究人员。按照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增加单位和人员须符合限项和诚信要求。
(四)附件材料
1.按照申报系统反馈的预申报书形审意见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2.应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任务负责人签字)和数据递交承诺。3.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满足指南要求等相关资质证明。4.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6.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要求提供伦理相关材料。7.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承诺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一) 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二)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情况,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三)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经费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实事求是进行测算;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经费以课题为单位,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对于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制。对仪器设备购置、参与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并申明现有的实施条件和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一) 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国科管系统中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二)组织推荐
(三) 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2022年7月4日9:00至2022年8月2日9:00。
(四) 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预算编制咨询电话:010-68266623、6162“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83、010-88387278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7月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区块链”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的通知(第一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完成“区块链”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预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形审结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反馈。现依规则确定第一批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请收到我中心正式申报通知邮件的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未收到正式申报通知且形审通过的项目,请等待后续通知。若2022年度其他专项在项目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我中心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存在限项的情况,该项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如增加参与单位,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3)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配套资金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研究团队”部分,应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填补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
4、附件材料要求
(1)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逐一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如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近2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企业为集团公司,须提供个别财务报表,不提供合并财务报表。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
1、预算编报总体要求
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报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要求编报预算。
4、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1、填报程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填报。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中信所联系。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6月30日12:00至8月1日12: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3、业务咨询电话
010-68208234、010-68207781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7月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的通知(第一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完成“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预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形审结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反馈。现依规则确定第一批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请收到我中心正式申报通知邮件的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未收到正式申报通知且形审通过的项目,请等待后续通知。若2022年度其他专项在项目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我中心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存在限项的情况,该项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
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如增加参与单位,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2、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或大幅调整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3)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配套资金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
3、补充人员及查
“研究团队”部分,应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填补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
4、附件材料要求
(1)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逐一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如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近2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企业为集团公司,须提供个别财务报表,不提供合并财务报表。(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4)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
1、预算编报总体要求
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报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要求编报预算。
4、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1、填报程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填报。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中信所联系。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7月4日8:00至8月3日17: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3、业务咨询电话
010-68208208、010-68207717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7月4日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技术咨询扶持政策的解读与申报方案
企业文化:专业、专注、高效、共赢
企业使命:让科技创新成果成为企业财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财富附加值
企业愿景:为企业创新发展添砖加瓦、保驾护航,为中国科技创新提供完善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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